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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司认真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
发布时间:2006-08-12   点击次数:

    11日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关于闽浙电力抢修工作的重要批示:灾后恢复重建,也要电力先行。有了电,通讯、照明、供水等项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才能恢复。请电监会通知浙南、闽北电力部门发扬不怕恶劣自然条件,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尽快恢复灾区供电。也要十分注意施工安全。

    当晚20时,正在宁德一线指挥灾后抢修工作的李卫东总经理在宁德电业局召开灾后抢修工作现场推动会,传达了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充分肯定了电力抢修工作进展,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求再接再厉,充分体现社会责任,体现电力系统员工能打恶战、善打恶战的精神风貌,并就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8月12日要做到“5+1+2”,即“5条110千伏线路、1条220千伏线路、2条T接110千伏线路(福鼎、柘荣)全部恢复供电”等七项具体工作要求。

    截至8月11日23:00,全省有1条220千伏线路未恢复送电(单线单变的220千伏桐城变仍处停运状态);110千伏变电站停运8座,恢复5座;110千伏线路停运10条,恢复7条;35千伏变电站停运29座,恢复19座;35千伏线路停运44条,恢复32条;10千伏线路停运301条,恢复207条;10千伏配变停运4322台,已恢复3616台。共有109个乡镇受灾停电,已恢复89个。
 
    宁德地区各县供电恢复情况进展较快,原孤立网运行的周宁、屏南、霞浦、寿宁县均已顺利并入省网运行,柘荣县已从全县停电恢复为自发自供孤立电网运行,福鼎县因110千伏及以下农、配网多处故障,尚未恢复供电,正在紧张抢修之中。

    信息来源:福建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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