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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国家电网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对县支公司农电维护费的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山西省电力公司结合管理实际,继对未同价执行分类综合电价电量所收维护费实行预控计划管理、对照明同价返还维管费实行“戴帽”返还管理后,经在大同、吕梁两个分公司试点,2008年决定对各县支公司农电维护费实行集中管理。具体做法是:随着农网营销自动化的全部上线,各支公司综合电费收取后,统一交纳至分公司指定电费帐户;各分公司财务处根据各支公司维护费回收情况,按实际收回维护费金额拨付至分公司会计核算中心,核算中心对各支公司所收维护费按县分别记帐;分公司核算中心按照农电处提供的各县支公司维护费使用计划将各单位所需维护费及时拨付至各支公司农电维护费帐户;各支公司按照分公司下达的农电维护费支出计划合理使用维护费。
农电维护费实行集中管理后,将进一步增强维管费使用的计划性,彻底杜绝大宗项目支出不按规定审批和化整为零规避审批的现象,同时为下一步同网同价后维护费集中管理奠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