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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密围绕公司中心工作 切实做好法律服务和保障
经济法律部 邓建利
发布时间:2008-08-21   点击次数:

  刘振亚总经理在今年年中工作会上的报告,全面总结了公司上半年工作取得的成绩,科学分析了公司面临的新形势,重点部署了公司下半年主要工作。报告中关于经济法律工作的要求,为经济法律部下半年工作指明了方向。根据年中工作会议要求和公司直属单位党委《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公司年中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网直党〔2008〕31号)精神,现谈几点学习体会。

  一、几点体会

  通过学习年中会议精神,我深刻认识到,公司党组的坚强领导,是公司战胜今年各种自然灾害、各项工作取得重大成就的根本保证;深刻认识到公司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增强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刻认识到做好今年迎峰度夏、奥运保电、特高压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增强了做好部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经济法律部门服务和保障公司中心工作,是公司践行“依法治企”的重要表现

  依法治企是各个部门、整个公司都应当自觉遵守的基本原则,经济法律部门服务和保障公司中心工作,是公司依法治企的重要表现。刘总在这次年中会议的报告中,多次提到“法”。在下半年重点工作的总要求中,提出要“强化依法治企”,并把“着力推进依法从严治企”作为下半年九项重点工作之一。报告将“依法治企”作为公司工作的总体要求,体现了领导班子对“依法治企”的深刻领悟。报告涉及“依法治企”的内容还有:在总结成绩时,指出“法律等紧缺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加大”;在描述公司面临形势时,指出“实施《物权法》……,工程建设成本明显上升”,“《物权法》、《城乡规划法》的实施,使前期工作在规划、环评、用地等方面遇到新的困难”;在布置工作时,强调把诚信建设“作为强化依法从严治企的重要突破口”;“加强《劳动合同法》、《物权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培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报告中还有很多内容是在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如报告中对解决“业扩报装三指定”问题的安排,就是贯彻落实《反垄断法》的重要举措。因此,从整体上看,报告充分展示了公司领导班子的法治思维,体现出公司依法治企的坚定决心。

  近几年来,公司党组一直高度重视依法治企工作。近期,刘总在经济法律部的有关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要学法、用法,促进电网健康、顺利发展”。在听取经济法律部关于《劳动合同法》、《物权法》、《反垄断法》对电网企业影响的汇报时,刘总又指出“要学法、用法、重视法”。在公司党组的领导下,经济法律部门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在电网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服务和保障作用,得到了公司党组的高度肯定,公司依法治企工作呈整体向前推进态势。

  2、经济法律部门服务和保障公司中心工作,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任务更大、责任更重

  公司在年中会议上提出,按照目标不变、任务不减的要求,进一步加快电网建设,加强经营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增收节支,强化依法治企和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两个转变”,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奥运可靠供电,确保特高压试验示范工程顺利投运,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加快“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建设。今年7月初,公司召开了2008年经济法律会议,陈(月明)总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公司经济法律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对今后三年经济法律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我深切体会到,在实现公司各项工作目标的过程中,经济法律部门服务和保障公司中心工作的任务将会更重、责任将会更大。

  当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投资规模增长,经济效益提升,资产规模扩大,管理水平提高。2007年与2003年相比,电网投资增长2.9倍,资产总额增长29.4%,售电量增长76%,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10%。2008年上半年,公司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02亿元,同比增长38.3%,完成售电量10575.3亿千瓦时,增长14.1%。公司的快速发展,一方面增加了经济法律工作的业务量和业务类型,另一方面加大了经济法律工作的责任:电网建设速度加快,加大了项目前期、电网建设和电网运行的法律风险;投资规模和招投标范围扩大,增加了合同履约环节的法律风险;资产规模不断扩大,融资、担保项目增多,增加了依法合规方面的压力;电力需求旺盛,安全可靠供电的法律责任也逐步加重。公司不断拓展整合公司新业务,比如金融和国际业务,政策性更强,市场化程度更高,不确定因素更多,潜在的法律风险可能更大。这些情况表明,在“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建设过程中,更需要法律服务和保障。

  3、经济法律部门实现服务和保障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经济法律部门有效发挥服务和保障功能,必须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今年5月国资委召开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也提出了加强风险防范的要求,明确了中央企业今后三年的法制工作目标(即“一个核心,三项指标”)。

  “一个核心”就是“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要求经济法律工作要围绕这个核心,解放思想,开拓视野,借鉴国内外其他大型企业的经验,建立起符合本企业自身特点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三项指标”,一是力争到2010年在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二是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率达到100%;三是因违法经营发生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杜绝,历史遗留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解决。

  国资委对中央企业提出的“一个核心,三项指标”的要求,既是我们工作的目标要求,也是实现经济法律部门服务和保障功能的重要支撑。目前,公司系统的实际情况和国资委要求的目标存在较大差距。一是公司目前仅有少数子企业设立了首席法律顾问;二是只有总部和部分网省公司对规章制度和经济合同全部实现了法律审核把关;三是重要决策由法律顾问审核把关缺乏制度保证;四是尚有历史遗留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没有完全解决。下一步,为充分发挥服务和保障公司中心工作的职能,公司经济法律部门一方面将加强公司系统法律顾问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另一方面将不断完善公司系统经济法律机构的职能,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

  4、经济法律部门实现服务和保障功能,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工作力度

  刘总在报告中指出,“各级领导班子要尽职尽责、沉下心思,多把时间用在工作和学习上,多把精力用在研究和解决问题上”。报告对需要研究的问题,明确予以提出的有十二项:“风电等新能源大规模接入、电网调峰能力等问题亟需深入研究和解决”、“深入研究供电企业劳动组织结构优化调整等问题”、“根据电网发展的新形势,加强系统运行分析和电网调度方式研究”、“要深入研究转变电网发展方式问题”、“要进一步加强西北大型能源基地开发和电网规划研究”、“深化对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决策机制和方法的研究”、“加快电价分析和电价机制研究”、在实现与有关多经企业“五分开”过程中“及时研究解决各单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深入研究主辅分开及公司内部改革等重大问题”、对业扩报装“三指定”问题“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研究和部署”、“加强金融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加强综合防灾减灾重点领域研究,加快输电线路环境模拟、恶劣气候数字分析、新材料研究与应用等实验室立项论证和建议”等。上述十二项研究任务,有的属于科技研究范畴,有的属于内部管理工作研究,还有的属于政策研究。当然,报告中还提出了其他尚待解决的问题,也需要研究。所有这些需要研究的问题,都或多或少需要法律服务与保障的支持。

  经济法律部作为公司总部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的部门,将根据刘总报告的要求仔细梳理与本部门有关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研究力度,解决好公司中心工作中的经济法律问题,为领导决策保驾护航。当前,经济法律部要认真做好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反垄断法等法律的有关研究工作,做好能源法制订、电力法修改有关的研究工作,做好关系公司利益的重大经济法律问题的研究,为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不断提高依法治企水平。

  二、下半年工作

  下半年经济法律部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加强服务和保障功能,完成新形势下的新任务。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年中会议精神。把这次学习贯彻活动与学习李荣融同志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相结合,与争先创优活动、电网先锋党支部创建活动相结合,与诚信教育活动相结合,提升部门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为迎峰度夏、奥运保电、特高压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做好法律服务和保障。

  二是贯彻落实国资委对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要求。结合公司2008年经济法律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国资委对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目标要求,推动公司法制工作三年规划目标的逐步实现,建立符合国资委要求和公司发展要求的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立健全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三是做好学习贯彻“三法”有关工作。下半年,法律部将密切跟踪公司各部门“三法”学习贯彻工作情况,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并做好“三法”学习贯彻工作总结。

  四是开展案件类型化研究。加强案件和纠纷处理的指导,召开区域案例分析会和专题研讨会,对生产经营活动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新型案件、各类型案件进行及时汇总整理,深化案件类型化分析工作,有针对性制订法律预案,推广应用研究成果。

  五是加快制定各类合同示范文本。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根据公司系统的整体情况和业务需求,统一制定合同示范文本,至2010年,示范文本种类应覆盖公司所有主营业务和常规业务。同时,视实际情况,建立示范文本的修改调整机制、相关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范。

  六是开展依法决策工作的试点。选择福建、江苏两公司作为试点单位,探索重要决策的法律论证工作。经济法律部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相关制度和办法,全面推行重要决策的法律论证工作。

  七是继续推动立法与执法并举。及时跟踪能源法和物权法配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迅速反映公司意见,积极建言献策。继续推动地方电力立法,到2010年,公司经营范围内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地方电力法规的省份达到70%。推进已出台的地方电力法规的宣传和执法工作,营造公司发展的和谐法律环境,保护公司合法权益。

  八是抓好“五五”普法教材的编写和出版工作。为实现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的突破和创新,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经济法律部组织了十项电网业务的法律风险分析研究,并在此基础上编辑了“五五”普法教材,拟于近期陆续出版,下半年将抓好该教材的编写和出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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